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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案件原告负次要责任,律师帮助获赔24万元
【案由】交通事故责任纠纷。【案情简介】原告:谢某,女,汉族,1960年X月X日出生,住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XX村X巷X号。被告一:咸某,男,汉族,住河南省太康县朱口镇。被告二:周某,男,汉族,住河南省太康县朱口镇。被告三: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,负责人:何某,住所地: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。原告诉称,2018年12月09日07时20分许,咸某驾驶粵BD***8号轻型厢式货车从镇中路往东莞市
2020-05-27 -
交通事故赔偿纠纷,国晖律师为原告成功索赔14万元
【案由】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。【案情简介】原告:李某,女,1961年X月X日出生,住址: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XX号X房。被告一:王某,男,1971年X月X日出生,住址:湖南省攸县网岭镇新陂村XX组X号。被告二:深圳市XX股份有限公司,法定代表人:李某,住所: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XX大厦X楼。被告三: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,负责人:尤某,住所: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X号X楼。原
2020-03-23 -
交通事故,乘客重伤死亡,律师争取58万赔偿。
汽车与摩托车碰撞,导致摩托车上乘客重伤不治,律师为乘客争取58万赔偿。
2019-12-30 -
交通事故10级伤残,国晖律师介入调解,伤者获赔12万
【引 言】交通事故伤残案件,受害人可以选择庭外和解,但为保障受害人的利益,庭外和解最好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。【案件简介】原告(受害人):刘某,男,1976年9月8日生,农村户口。被告一:柳某,粤B XXXXX号车驾驶员。被告二:毕某,粤B XXXXX号车所有人。被告三: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,粤B XXXXX号车投保交强险、商业险的保险人。2015年5月5
2019-06-21 -
车祸10级伤残,律师协助调解,获赔150280.43元
【引 言】 交通事故伤残案件,受害人可以选择庭外和解,但为保障受害人的利益,庭外和解最好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。【案件简介】 受害人:汤某,男,1979年12月14日生,农村户口。致害人:龙某,粤B XXXXX号车驾驶人。 2014年9月8日0时58分许,龙某驾驶粤B XXXXX号车沿东门中路南往北方向行驶至晒布路路口时,因停车起步后疏忽大意导致
2019-04-18 -
车祸死亡,律师为肇事者争取50多万赔偿金
交通事故死亡,委托律师进行诉讼调解,计算赔偿项目金额,获取更多赔偿
2019-03-07